发挥检察职能护航“绿水青山” ——文县检察院做实做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时间:2023-08-26 06:53:37来源:甘肃法治报

文县检察院与四川青川县检察院、九寨沟县检察院在九寨沟和文县交界处开展巡山巡河活动(5月9日拍摄)。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文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大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行动,做实做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助力推进生态文县绿色崛起。

立足文县实际精准靶向发力


【资料图】

针对境内水系众多的实际情况,文县检察院对全县河道进行撒网式排查,重点查看河流水质、水域环境、沿线河岸生态环境情况,对河湖现状做到全面掌握。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全面排查和清理整治河道内倾倒垃圾、污水直排、非法捕捞、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清存量、遏增量,做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

文县检察院加强与市检察院协作配合,针对文县辖区内网箱养殖水产品养殖户拖欠水面占用费和有机物污染费的线索积极开展调查,就发现的问题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催款职责,积极维护国家公共利益。与县河长办、县水务局会签了《文县河湖长制协作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河湖保护规范化法治化。

加强与毗邻地区四川省九寨沟县检察院、青川县检察院交流协作,围绕白水江流域-青川县白龙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会签《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协作机制》,推动解决案件办理不同步、信息交流不畅通等问题,推进区域案件办理科学化规范化。

坚持多措并举提升保护实效

文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作用,针对辖区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杀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破坏资源环境,耕地保护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等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3件,督促整改,回复率达100%。依法严惩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对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犯罪活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追缴损害赔偿36万余元。

强化组织领导配强办案力量

文县检察院组建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公益诉讼检察专班,强化公益诉讼领导。通过实战演练、岗位练兵、以干带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公益诉讼人员的工作能力水平。牢固树立“全院上下一盘棋”理念,强化各业务部门协作联动,不断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商讨等机制,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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